8.2 施工与安装


8.2.1 给水排水设施应与建筑主体结构或其基础、支架牢靠固定。
8.2.2 重力排水管道的敷设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,严禁无坡或倒坡。
8.2.3 管道安装时管道内外和接口处应清洁无污物,安装过程中应严防施工碎屑落入管中,管道接口不得设置在套管内,施工中断和结束后应对敞口部位采取临时封堵措施。
8.2.4 建筑中水、雨水回用、海水利用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连接。
8.2.5 地下构筑物(罐)的室外人孔应采取防止人员坠落的措施。
8.2.6 水处理构筑物的施工作业面上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。
8.2.7 施工完毕后的贮水调蓄、水处理等构筑物必须进行满水试验,静置24h观察,应不渗不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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